信息來源:德州晚報
2月22日,記者從山東省德州市有關部門獲悉,為規范城市綠化收費管理,我市正式出臺中心城區綠化補償收費新規,在中心城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內,經批準伐移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所有或養護的城市樹木及垂直綠化植物的,須依規向樹木所有者支付樹木補償費,并補栽伐移數量2倍的樹木;無條件補栽的,按同等樹木補償費的50%繳納代植費;對喬木灌木不再設置補償收費上限。
據了解,日前,德州市物價局對中心城區綠化補償費收費標準進行了批復。經批準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綠化率達不到指標要求、建設單位又不能按規定就地或易地補建所缺面積,委托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易地補建綠地的,應當繳納易地補建綠地代建費。易地補建綠地代建費標準,有拆遷費用的,每平方米按所處地區的土地基準地價、拆遷補償費和綠地建設的直接綠化費三項之和繳納;沒有拆遷費用的,每平方米按照土地基準地價和直接綠化費用兩項之和繳納。土地等級劃分及基準地價、拆遷補償費用分別按德州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直接綠化費用按每平方米125元收取。
臨時占用城市綠地補償費。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公共綠地的,按每日每平方米2元繳納,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根據規定,經批準伐移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所有或養護的城市樹木及垂直綠化植物的,須依規向樹木所有者支付樹木補償費,并補栽伐移數量2倍的樹木。無條件補栽的,按同等樹木補償費的50%繳納代植費。
新規不再對三區內的喬木灌木設置補償收費上限。胸徑4厘米以下的速生樹木,每株20元至60元,每增加1厘米,費用增加20元至50元;20厘米以上的,按每厘米200元增加。胸徑4厘米以下慢生樹木,每株50元至100元,每增加1厘米,費用增加40元至80元;20厘米以上的,按每厘米300元增加。花灌木冠徑在30厘米以下的,每株50元至80元,冠徑每增加10厘米,費用增加30元,冠徑在210厘米以上的按每厘米30元增加。
據悉,此標準適用于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范圍,其他各縣(市、區)物價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基礎上確定本區域內的具體收費標準。